| 资政院 |
基本解释:
清政府预备立宪时设立的中央咨议机关。1910年开院,议员由清政府指派和各省咨议局推选,多为皇亲贵族和官绅。议决事项须经皇帝批准始有效。貌似资产阶级议会,实为清政府御用机关。清帝退位后解散。
词语分开解释:
资政 : 1.帮助治理国政。
2.官职名。宋代置资政殿大学士,授予罢政的宰相或其他大臣。简称"资政"。
3.官职名。金置资政大夫一职,系正三品的文散官。元改为正二品。明清皆因之。
4.官职名。民国时期,总统府亦置资政若干人,由总统选聘,以备随时咨询。 院 : 院
yuàn
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院子。院墙。庭院。
某些机关、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:法院。医院。戏 详细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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